担保借款合同(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担保借款合同1贷款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实际借款期限
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违约月利率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
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3、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还款
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还款的按/季)还款,从借款发放的/次季)开始 还
款,还款日为每 (月/季末月)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借款对应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4)其他还款方式:。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请的和使用借款。
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借款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5、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并价差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质押物情况。
2、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你借款。
3、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5、当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抵/质押权消灭后,将应退还的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给抵/质押人。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1、保证担保的: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或保证人收回贷款本息。
(4)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选择先执行物的担保或先要求任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执行保证及物的担保。
当本合同项下借款即有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又有保证人提供保证,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证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的,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2、保证人抵押物情况:
(1)保证人同意以做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抵押物的`最终值以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为准。
(3)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4)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和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代位权、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5)抵押物用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义务,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监督检查。
(6)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征收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与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未恢复或者未提供担保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8)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保管。
(9)抵押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贷款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保险人协商中段、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和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办理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为垫付或办理保险,带看人由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并有权申请从抵押人收取上述费用。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保险事故获得的保险金应优先于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处理抵押物,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并就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 ……此处隐藏11655个字……p>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4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年**字第**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设定抵押物状况:
房屋座落:
项目名称:
用地证号:
规划证号:
预售许可证:
备注: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土地占用或分摊面积共**平方米,抵押房屋共作价(大写)**元。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月或累计**月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第七条:甲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须转为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郑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登记手续。
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地产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券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门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合异、更名,由变更的法人承担或享有本合同其权利和义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的,其破产前设定抵押的房地产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管理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抵押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抵押权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担保借款合同15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