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代理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1一、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我/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XXX代理机构出售以下商标(详见明细),并自愿将这些商标在“XXX(代理机构)”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出售。转让代理佣金为商标转让成交额的10%(成交后由转让方支付)。
待转让商标明细: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类 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协商价: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号码:________________
网站/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签字/盖章):
委托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二、商标转让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综合上述,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中应该明确代理的权限,并且要对待转让的专利进行详细的介绍,还要约定代理的费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代理人要对商标权人办理相关的手续直至商标转让行为完成。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2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号为: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商标申请转让,乙方须保证转让上述4件商标总价格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承诺如乙方以高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成功并收款,甲方将高出部分的价款作为乙方所得。
三、一旦乙方成功收款,乙方只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转让费,剩余部分即为乙方应得。乙方向甲方交款后,即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讨回乙方的所得费。
四、甲方承诺该商标转让真实有效,并提供以下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商标转让事宜:
1、商标受理书原件;
2、商标所有人证明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身份证);
3、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根据买家或乙方要求办理相关公证;
4、商标转让申请书;
5、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上述商标有涉及到变更地址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变更;
五、甲方承诺所有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号:)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无质押、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没有向第三人转让、许可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本商标申请转让事务,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与本商标申请转让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
2、代为收款;
3、代为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七、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无条件承认(或追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不承担乙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该转让合同,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乙方及受让方完成商标申请转让,甲方怠于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商标转让、变更地址工作、交付手续所需资料或者签名不一致的,则应该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并且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总转让金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每日_______%滞纳金。
九、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先支付_______万元给甲方,尾款_______万元待乙方办理好上述商标所有手续及取得公证处回执后当日支付,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的,乙方愿意按尾款每天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尾款_______万元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_______万元不予退还,所有商标也不予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3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人、受让人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
类别:
2、权利义务
1)、注册 ……此处隐藏1265个字……费24000.00 元 ¥贰万肆仟元整。
三、该商标转让性质为永久性的权益转让。
四、双方约定:
1、甲方应保证是上述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代理人,保证该商标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有偿永久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没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将予以一并转让,乙方不再支付转让费用。
3、甲方必须向乙方告知,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被转让商标所有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内的许可、质押、合作等权利与义务事项,不得隐瞒。及时将本商标所有权转让事宜通告原当事人,并取得认可或终止原合同。
4、合同生效后,该商标现权利所有人不得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除非本合同被终止执行。
5、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国家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期间,乙方可以按独占许可使用形式使用该被转让商标,直至被转让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止。
6、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并取得核准发布转让公告后,乙方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7、乙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商标转让之前,所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8、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支付完全部商标转让费后,如无乙方许可授权,甲方的被代理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被代理人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该协议内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出现双方违约,根据双方过错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以扫描方式签订,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具有正式合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代表:
开户名:楚雷 开户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开户行:
帐 号:6222 0202 0011 1428989 帐 号:
联系电话:13611175702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03月05日 日期:03月05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7合同编号:WX201310128
商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税号:乙方(代理方):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名称
1、申请人名称: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甲方就 “SUNDA” 商标,第 第7类 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商标异议∕答辩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答辩;□商标向外申请查询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设计 其他
共计: 1件。具体代理项目案件以委托书、申请书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国家规费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合计 1 件,每件单价20xx 元,共计人民币 20xx 元,(大写) 贰仟元整 。
2、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办理事项的所有国家规费与代理费(国家规费由乙方代收)汇入乙方如下指定帐户:
户 名: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 帐 号:155380022310001
3、在商标相关业务案件的申请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20xx年 11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有“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因上述变动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盖章材料后,并确定全部规费代理费用已支付后,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客观、如实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风险,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视为就该代理事项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不予承担代理事项的结果,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根据事项内容有权选择本合同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应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代理报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项代理完成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靖江市生祠镇新江平路5号
联系电话: 18061022162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1日
乙方(签章):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甲方(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1号红豆国际广场10层
联系电话: 0510-81807057 ,15995276802
代 表 人: 刘鑫
签订日期: 年 11 月1 日